近年来,汉中市进一步优化疾控机构、定点医院、镇村医疗卫生单位分工明确、协调配合的“三位一体”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,加快建立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。
规范诊疗行为。实行结核病定点诊疗制度,规范定点医院门诊、候诊区、病房、实验室、药房设置,加强人员配备,严格按照肺结核临床服务包规范提供诊疗服务。
加强实验室建设。规范建设市级、县级定点医院实验室,市级定点医院实验室达到了开展药敏、快速基因检测技术要求。11所县级定点医院实验室,均配置痰涂片、痰培养的基本设备,达到了开展液体培养技术标准要求。
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。落实结核病治疗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、交通和营养补助。非耐药患者个人承担诊疗费的10%-30%;耐药患者按照诊疗服务包规范开展服务、据实支付结算,对超过65岁的患者、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救助对象进行诊疗费用救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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